有長期慢性病用藥需求,但因COVID-19(新冠肺炎)而自主健康管理者無法親自就醫,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七條第五款規定,如有上述狀況經查驗受託人所攜帶文件後,得由受託人向醫師陳述病情,醫師依其專業知識之判斷,確信可以掌握病情,始開給相同方劑,並請其填寫無法就醫切結書。
★ 無法親自就醫切結書 下載處 (醫院門診也有提供切結書單張以供填寫。)
受託人請務必攜帶: 1. 受託人的健保卡。 2. 自主健康管理者的健保卡。